![]() |
||
| 首页 | 新闻中心 | 广西 | YOYO | 图片 | 专题 | 传媒 | 文化 | 人物 | 民生 | 职教 | 东盟 | 数字报 | 手机报 | ||
| 房产 | 汽车 | 旅游 | 健康 | IT | 商城 | 摄影 | 短信 | 宾馆 | 逛街 | 游戏 | 公告 | 服饰 | 美食 | 分类 | 电子书 | ||
| 红豆社区 | 博客 | 相册 | 交友 | 部落 | 贴图 | 影视 | 音乐 | 两性 | 建站 | 校园 | 邮箱 | 搜索 | 图片电影 | ||
![]() |
|
| 当前位置:频道首页 --> 岭南都会 |
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建管理程序 |
| 【时间:2008年06月02日 】【来源:玉林日报】【作者:晏悦】【编辑:麦一帆】 |
| 《防震减灾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也要求重要工程和生命线工程必须做好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并颁布了具体的项目标准。实践证明,只有将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纳入基建管理程序才能确保这些规定得到贯彻落实。 |
|
||||
|
·北流罗政村举办第五届“玉贵文明走廊”农民文化艺术节 ·玉林市召开全市政务中心建设工作会议 ·玉城节前客流中秋不比清明 ·玉林市人民公园将改成开放式 ·兴业强化服务打造“畜牧航母” ·金湘军慰问公安民警 |
||||
|
||||
|
·法律援助为“裤都”弱势群体撑起一片晴空 ·满屋热闹 原是聚众赌博 ·盗铜板是为抵工钱?狡辩亦获刑 ·替友出气犯命案 潜逃十年终落网 ·玉林市卫生监督举办卫生行政执法案例分析会 ·大货电车相撞 两学生一死一伤 |
||||
|
||||
|
·谁来拯救我的"母亲河" ·当玉林房价悄悄跨越2800元/平方米 ·那山,那俑,那古都―――西安行周年纪念 ·玉林有座亿万年前火山爆发而形成的奇山 ·《和谐玉州》文艺晚会 ·玉林繁华闹市的“热带城市雨林” |
||||
|
||||||||||||||||||
|
||||||||||||||||||
|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广告 | 意见建议 | 版权声明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信息 |
| 广西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ICP证 桂B2-20040022 故障电话:0771-5690513 |